【公告】
為降低財產遺失風險,請各單位依下列事項落實辦理:
一、請各單位不定期或每半年自行檢視一次財產。
二、遇有職務調整或異動時,移交人及接交人應逐一核對財產,確實點交,並請單位主管協助監交督促完成「會計總務系統」線上財產移轉,以憑辦理承接新職或離職手續。
再次感謝大家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