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政部移民署111 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開放申請。

2023/01/18

 

校內申請時程及應備文件如下:

  • 申請報名時間:112220日(星期一)至310日(星期五)止。
  •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
  • 核發獎項及金額: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視申請獎項核予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學金。
  • 各項申請條件及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111 學年度新住民與其子女培力及獎助()學金計畫)。
  • 新住民子女各類獎項申請應備文件:

獎項

申請應備文件

共同文件

個別文件

總統教育獎勵金

1.經學校初審核章且申請人簽章之申請表。

2.報名日起前1年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其中內容須含申請人及其父母雙方「記事不省」,並載有本人及父母姓名、父母結婚登記及原生國籍等資料。

3.另為新住民子女之父或母,如尚未設籍,則須檢附近期申請且有效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1. 報名日起前1年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其中內容須含申請人及其父母雙方「記事不省」,並載有本人及父母姓名、父母結婚登記及原生國籍等資料。

2. 另為新住民子女之父或母,如尚未設籍,則須檢附近期申請且有效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依教育部「總統教育獎辦理要點」推薦,且經總統教育獎委員會遴選獲獎,並持有當年度獎狀者或持教育部對外公告之名單。

特殊才能獎勵金

最近3年內(109、110及111學年度)入選本計畫規定賽事之國家代表隊當選證明或榮獲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技能競賽、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全國語文競賽、全國聽覺障礙國民國語文競賽、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及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得獎成績證明(如:獎狀、獎牌、獎座等足資證明個人姓名之文件或物件)。

優秀獎學金

 

1. 經學校初審核章且申請人簽章之申請表。

2. 111學年度上學期之在學成績單。

 

清寒助學金

1. 經學校初審核章且申請人簽章之申請表。

2. 111學年度上學期之在學成績單。

3. 國內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 新住民各類獎項申請應備文件:

獎項

申請應備文件

共同文件

個別文件

優秀獎學金

1. 報名日起前1年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其中內容須含申請人及配偶「記事不省」,並載有本人姓名、結婚登記及原生國籍等資料。

2. 另申請人如尚未設籍,則須檢附近期申請且有效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1. 經學校初審核章且申請人簽章之申請表。

2. 111學年度上學期之在學成績單。

 

清寒助學金

1. 經學校初審核章且申請人簽章之申請表。

2. 111學年度上學期之在學成績單。

3. 國內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證照獎勵金

1. 報名日起前1年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其中內容須含申請人及配偶「記事不省」,並載有本人姓名、結婚登記及原生國籍等資料。

2. 另申請人如尚未設籍,則須檢附近期申請且有效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1. 經申請人簽章之申請表。
  2. 最近3年內(108109110年度)由勞動部製發之甲、乙、丙或單一級別「中華民國技術士證」正、反面影本。
  3. 切結書。

 

  • 請備齊以上文件(共同文件及申請項目個別文件)、111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與本學期在學證明(自行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學生個人獎懲紀錄表(自行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申請)及個人臺幣存簿影本。

 

注意事項:

  1. 請務必備齊應備文件後至本校新南向暨新住民中心(鴻超樓七樓)親自填寫線上申請表,請預留填寫及檢查應備文件時間。
  2. 若申請人未成年,請預留家長簽章的時間(至本中心填寫線上申請表後,將會印出正式申請表,家長須於正式申請表上簽章),建議於308日前至本中心提出申請,以免逾期補件喪失資格。

 

如有疑問請洽以下聯絡方式:

1. 於上班時間親至本校鴻超樓七樓新南向暨新住民中心洽詢

2. 電話聯繫 03-5593142 分機1474 張小姐

3. E-mailyiting@must.edu.tw 來信詢問(請留下您的姓名及聯繫方式)

4. 加入本中心官方LINE帳號洽詢:@235xu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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