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進行產學合作應落實營業秘密管理措施
2025/10/16
本校辦理產學合作案如涉及營業秘密之注意事項
依教育部114年9月23日函臺教技通字第1142302222號函說明:
一、各校辦理產學合作時應依「國家安全法」、「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出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計畫認定辦法」及「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為落實營業秘密管理措施,貴校與合作企業簽訂產學合作契約,參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列之學研機構營業秘密管理實作要領(如附件)簽訂保密協定。
※ 依據教育部來函,本校辦理產學合作案請注意如下:
- 1.教師申請之產學合作案若涉及營業秘密,應參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列之學研機構營業秘密管理實作要領(如附件)簽訂保密協定。
- 2.文件下載:學研機構營業秘密管理實作要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