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函 「115年度國研金獎」

2026/02/02
旨: 本院「115年度國研金獎」申請時間自115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請查照。
 
明:  
  一、 旨揭獎項原名「國研院研發服務平台亮點成果獎」,自115年度起更名為「國研金獎」,特此說明。
  二、 請於申請期間115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於線上申請系統(https://narlraaward.stpi.niar.org.tw/)完成申請作業,逾期或資料不齊,均不予受理。
  三、 申請之亮點成果應為前三年內,即自112年1月1日起使用本院研發平台所獲之重大成果。
  四、 請依本院規定填具申請表,敘明使用本院研發平台所獲重大成果之具體內容,並檢附相關資料,如:重要國際學術論文、國內外專利、技術移轉、科技服務成果、獎項或其他具體事實等。
  五、 檢附本院「國研金獎申請須知」,電子檔及相關表單請參閱線上申請系統/資源下載(https://narlraaward.stpi.niar.org.tw/)。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