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各產學研究中心設置申請及執行成果報告--收件至113年5月31日 截止
2024/02/26
各產學研究中心設置申請期限及管考作業流程
※截止日期:113年05月31日(五)
※申請時請送交:紙本1份、電子檔1份。
※舊有中心,連續兩學年度未達績效者,由產學營運處提送產學合作委員會審議通過後裁撤。
※舊有中心,未達績效者,依規定每學期每周減授1個基本鐘點。已達績效者,依規定每學期每周減授2個基本鐘點,超過營運績效點數標準部分,則依本校「教師從事產學計畫減少授課時數實施要點」辦理。
※中心主任之基本核心點數列入主任減授鐘點計算,若已達減授鐘點條件且執行後,其已認列之相應計畫金額,不得再列入「教師從事產學計畫減少授課時數實施要點」下計算。
※舊有中心請填年度執行成果報告表(營運績效計算方式為:中心成立後承接之計畫,且未計算過績效,入帳日期為:112年6月1日至113年5月31日止)。
※新、舊中心 請提供A0海報1張(附上至少4-6張照片),請直接E-mail,不需印製紙本。
一、新申請設置所需檢附資料如下:
1.申請書請以Word格式、海報請以ppt格式,E-mail給林倫瑩小姐(lunying@must.edu.tw)
2.申請書(包含「申請表」、「產學研究中心營運計畫書」及「預定執行計畫」),紙本由計畫主持人簽章->院核章->送交產技中心。
二、為配合後續審查作業,敬請各位老師於截止時間(113年5月31日前),將資料送交產學營運處產技中心,逾期恕不受理收件,敬請見諒。
三、請注意:
1.正式成立之中心數目上限為17個。
2.若中心數目已達上限,欲再成立新設中心,則由該新設籌備中心與正式中心進行績效競賽;若籌備中心業績大於正式中心,則可選擇隔年替換績效不佳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