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徵求計畫】「114年度第1期產學合作計畫」申請--本校收件截止日:114年1月6日17:00止
2024/11/14
國科會「114年度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公告
*本校收件截止日期至114年1月6日(一)12:00止。
重點提醒及說明:
1.計畫申請書送出前請確認:個人基本資料表【學歷、現職職稱(與聘書一致)、經歷】、申請書表及應檢附證明文件是否齊全正確。
2.計畫主持人為本校專案教師(編制外教師),請務必提供聘書(電子檔),俾利本中心發函申請作業。
3.請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完成申請書撰寫。
4.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5萬元。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0萬元。
5.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 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60%,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
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作為出資比者,應提供設備完成評價及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等相關資料,供國科會審查(請計畫主持人提早二週辦理校內行政簽核流程,俾利資料上傳)。
6.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
(1) 114年度計畫於申請階段若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研究人力經費項目)並計入總經費計算,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2)有關本措施詳細說明,請參閱國科會網站相關公告
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list/ced2afbb-f4d4-48b3-909f-247d5fbbe2f5?l=ch
7.研究計畫申請人體研究倫理審查者(IRB),應於申請時檢附證明文件(未檢附者應於計畫執行前補齊)。
8.計畫主持人及參與研究人員應於3年內,完成至少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
9.請計畫主持人遵守利益迴避暨保密相關規定,並簽署產學計畫主持人申請計畫利益迴避切結書1式2份,於114年1月6日前送本中心審核。
轉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函】
主 旨:本會114年度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線上申請,請申請機構於114年1月13日(星期一)前彙整申請者資料並造冊後函送本會,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辦理。
二、相關申請事宜及注意事項詳附件計畫徵求公告及申請書,請申請計畫主持人至本會網站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
三、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合作企業資格,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
四、申本計畫公告受理訊息,亦將同步於本會網站
(https://www.nstc.gov.tw/)之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公告。
五、檢附計畫申請書格式供參,其餘相關文件(含成果報告格式撰寫說明),請自行於網站公告網頁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