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各產學研究中心設置申請及執行成果報告--收件至114年5月29日 截止

2025/05/02

產學營運處產技中心 公告 

各產學研究中心設置申請期限及管考作業流程

  各位老師好:

   產學研究中心申請設置相關要點及資料表單如附件

截止日期:114年05月29日()

※申請時請送交:紙本1份(申請書或成果報告)、電子檔1份(申請書請以Word格式、海報、簡報請以ppt格式。)

113/11/12產學合作委員會決議,舊有中心主任,需於6月產學合作委員會中,進行5分鐘之績效報告,請著重中心執行成果未來發展方向

一、舊有中心績效報告檢附資料如下: 

1.填年度執行成果報告表(營運績效計算方式為:中心成立後承接之計畫,且未計算過績效,入帳日期11361日至114531日止)

2. A0海報1張(附上至少4-6張照片),不需印製紙本。

3. 績效報告簡報。

二、新申請設置所需檢附資料如下: 

    1.申請書(包含「申請表產學研究中心營運計畫書」及「預定執行計畫」),紙本由計畫主持人簽章->院核章->送交產技中心。

2. A0海報1張(附上至少4-6張照片),不需印製紙本。

三、為配合後續審查作業,敬請各位老師於截止時間(114年5月29日前),將資料送交產學營運處產技中心,逾期恕不受理收件,敬請見諒。

  四、請注意:

正式成立之中心數目上限為17個。

若中心數目已達上限,欲再成立新設中心,則由該新設籌備中心與正式中心進行績效競賽;若籌備中心業績大於正式中心,則可選擇隔年替換績效不佳之中心。 

舊有中心,連續兩學年度未達績效者,由產學營運處提送產學合作委員會審議通過後裁撤。

舊有中心,未達績效者,依規定每學期每周減授1基本鐘點。已達績效者,依規定每學期每周減授2基本鐘點,超過營運績效點數標準部分,則依本校「教師從事產學計畫減少授課時數實施要點」辦理。

中心主任之基本核心點數列入主任減授鐘點計算,若已達減授鐘點條件且執行後,其已認列之相應計畫金額,不得再列入「教師從事產學計畫減少授課時數實施要點」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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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營運處產技中心 敬啟

聯絡人:林倫瑩 小姐

Tel:03-5593142分機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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