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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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縣113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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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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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青年能於在學期間即了解政府組織運作方式、工作內容、組織文化及公共政策形成、制定、執行過程,鼓勵青年參與公共事務,學習政府運作機制,以利規劃未來職涯發展,特別針對設籍本縣之在學青年提供於公部門工讀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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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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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揭計畫適用對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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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設籍本縣:設籍4個月以上,以113年4月1日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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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內各大專院校一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之在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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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含四年制技術學院需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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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年制技術學院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升二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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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學生(四年級升五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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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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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本計畫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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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專)延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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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應屆考上大專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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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應屆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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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夜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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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空中商專或空中大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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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職進修或假日進修部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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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已參與本縣106年及112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者(含中途離職),不重複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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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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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報名資格及注意事項詳參報名簡章、報名表件及工讀職缺,可至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最新消息(http://www.hl.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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