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政部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期間,辦理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

2026/01/08

公告

    內政部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期間,辦理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公告事項如下:

 

    一、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及住宅租賃法律扶助規定,提供住宅租賃糾紛之法律扶助事項如下:。

  • (一)電話法律諮詢。
  • (二)法律文件撰擬。
  • (三)法院調解程序、訴訟程序、保全程序、督促程序、強制執行程序或仲裁程序之代理、辯護或輔佐。
  • 二、住宅租賃承租人(以下簡稱申請人)申請前開各款法律扶助事項時,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工作項目如下:
  • (一)受理申請法律扶助案件。
  • (二)資格及案情審查。
  • (三)指派扶助律師。
  • (四)律師酬金審定及給付。
  • (五)案件撤銷、終止及其他變動處理。但不包括經核准法律扶助之案件遭撤銷法律扶助後,限期命申請人返還已撥付之律師酬金。
  • 三、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地址: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5樓,電話:02-2322-5255。
  • 四、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內政部(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電話:02-2356-5276)。

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