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部辦理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個人資料保護行政檢查相關事項,請查照。

2024/06/20

主旨:有關本部辦理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個人資料保護行政檢查相關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本法)及本部110年12月8日修正發布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及私立學術研究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下稱本辦法)辦理。
二、依本法第27條第2項、第3項及本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非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採行適當安全維護措施,防止個人資料外洩,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亦得指定其所轄管之非公務機關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另依本辦法第3條規定,各校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三、行政院為落實監管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處理作業,請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其轄管非公務機關辦理各年度個人資料保護行政檢查。
四、本部業自112年起每年擇定數間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為個人資料保護行政檢查之受檢單位,並已訂定本部主管目的事業之個人資料檔案自我檢查表及填表說明。請各校至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網站「電子佈告欄」處(https://depart.moe.edu.tw/ED2300)下載本部主管目的事業之個人資料檔案自我檢查表及填表說明,以自我檢視學校個人資料保護作業之執行情形是否符合法規定,並完善相關機制。
五、各年度受檢學校將由本部另函通知參與說明會及配合相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