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函轉勞動部轉知所屬學生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可強化生活保障事宜

2024/06/11

主旨:函轉勞動部轉知學生如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除應留意雇主是否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外,亦可主動向雇主表明參加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以強化退休生活保障。

說明:

一、畢業生及在校生,進入職場或從事暑期工讀時,應留意自身退休金權益受僱於適用勞基法之事業單位,無論從事兼職或正職工作,雇主均應依法申報提繳退休金,同時自己也可自願提繳退休金。如欲參加自願提繳退休金,請向雇主表明意願並由雇主向勞保局申報,由雇主每月收取自願提繳金額復繳納至勞保局。自願提繳率1年內可調整2次,並可隨時透過雇主向勞保局申報停止自願提繳。

二、自願提繳退休金的三項好處:

(一)保證收益機制:自願提繳金額每年也可參與分配投資運用收益,請領時還有不低於依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所計算的保證收益。

(二)享有稅賦優惠:自願提繳金額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三)保障退休生活:自願提繳退休金可提前建立儲蓄習慣,並可累積更多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的本金,強化退休生活保障。

三、學生可至以下網頁瞭解認識勞工退休金相關資訊:

**全民勞教e網「影音分享/勞工退休」:

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co_course.php?tag=1&view=1&cgp=10000006

**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交流園地/宣導專區/懶人包」:

https://www.bli.gov.tw/00207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