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誠徵【專案教師】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
2024/07/23
壹、求才內容說明
1.聘用期間:2024/09/09起聘
2.職務名稱: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
3.需求人數:1人
4.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教學、研究、輔導、服務
(2)申辦公部門計劃、產學合作計畫
(3)國內外招生宣導、至夥伴高中職協同授課
5.管理責任:不需管理
6.上班地點:30401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1號
7.出差外派:需出差,未定
8.薪資待遇:面議
9.可上班日:不限
10.上班時段:日班、晚班、假日班;時段:配合課程安排時段
貳、應具資格
1.學歷要求:博士
2.科系:電子工程相關科系,含電機、電子、物理、化工、材料、半導體等
3.徵才條件:
(1) 依據技職教育法,擬徵聘教師應具有等同業界服務一年之資歷。
(2) 不得違反教師法中載明之不得聘任之事項。
(3)擬徵聘教師之學位或研究方向與半導體、先進製程及尖端檢測技術者佳。
4.學術專長(聘教師填寫,請勾選一項):
工程、製造及營建領域(工程及工程業/製造及加工/建築及營建工程學門)
5.其他條件:歡迎一般求職者、應屆畢業生、原住民、二度就業、中高齡就業等。身心障礙人士,需附身心障礙證明;原住民,需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證明。
參、應徵方式
1.職務聯絡人及電話:電子工程系 林慧婷 助理/ 03-5593142 #3165
2.職務E-Mail:sylvia.lin@must.edu.tw
3.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郵戳為憑)
4.檢附資料:
(1) 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及著作目錄)
(2) 代表著作抽印本(包括學位論文及至多5篇學術著作、實務著作、專利或技術報告等)
(3) 自傳(含教學與研究相關經驗)
(4) 未來研究方向與產學案規劃
(5) 教學計畫(含可開授之必修與選修課程;請參考本系時序表)
(6)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與成績單影本
(7) 推薦函(2至3封)
(8) 歷年在職證明(含職稱與工作年資)
(9) 其他有利審查之書面資料
5.其他說明:紙本資料郵寄至「30401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一號明新科技大學人資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電子工程系誠徵專案教師」
肆、面試方式
1.經職缺單位初審後,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伍、個人資料蒐集聲明同意書
請務必參閱本校人力資源處網頁公告之人力資源處業務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如您投遞履歷相關資料則視為已同意。網頁網址:https://admin.must.edu.tw/news/page.aspx?UnitID=76&id=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