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大學【時尚造型與設計】誠徵【專任教師】截至114年6月22日止

2025/06/16

 

壹、求才內容說明

1.聘用期間:11481日起聘

2.職務名稱:講師以上專任教師

3.需求人數:1

4.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擔任教學工作(依本校規定授課鐘點規定)

(2)協助系務相關工作(包含學校招生)

(3)擔任學生輔導相關工作(包含導師)

5.管理責任:不需管理

6.上班地點:明新科技大學

7.出差外派:需出差,未定

8.薪資待遇面議

9.可上班日:不限

10.上班時段日班晚班(依實際課程安排)

 

貳、應具資格

1.學歷要求博士

2.科系:美容、美髮、時尚造型相關科系碩博士畢業

3.徵才條件

  (1)具有美、美髮或時尚造型相關授課經驗者尤佳。

  (2)具團隊合作及溝通協調能力、能獨立作業。

  (3)可配合系院校發展目標,推動相關業務為主要需求。徵才條件補充說明:

4.學術專長(聘教師填寫,請勾選一項)藝術及人文領域(藝術/人文/語文學門)

5.其他條件:歡迎一般求職者、應屆畢業生、原住民、二度就業、中高齡就業等。身心障礙人士,需附身心障礙證明;原住民,需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證明。

 

參、應徵方式

1.職務聯絡人及電話03-5593142#3661 陳先生

2.職務E-Mailcat23@must.edu.tw

3.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至114622日止(郵戳為憑)

4.檢附資料

(1)最高學歷與成績單證明(具教育部頒定之副教授/教授證書者,免附成績單證明)

(2)教育部核定之教師資格審定證書(如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證書)

(3)歷年在職證明(含職稱與工作年資)

(4)專業著作與作品集。

(5)其他有利書面審查之資料。

5.其他說明紙本資料郵寄至「30401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一號明新科技大學人資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時尚系誠徵專任教師」

 

肆、面試方式

1.經職缺單位初審後,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伍、個人資料蒐集聲明同意書

請務必參閱本校人力資源處網頁公告之人力資源處業務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如您投遞履歷相關資料則視為已同意。網頁網址:https://admin.must.edu.tw/news/page.aspx?UnitID=76&id=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