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配合勞動部訂定「勞動教育促進綱領」,完善大專校院校外實習生權益保障措施
2022/11/30
教育部 函
(以下內容摘要)
協助辦理下列事項:
(一)學校辦理校外實習前應與校外實習機構簽署保障學生權益實習合約,如實習內容涉及勞務提供及工作事實,則校外實習合約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另於實習合約明定實習機構應告知工會校外實習人才培育事宜及人數。
(二)勞動部提供勞動權益教育教材及師資名單如下,請各校於學生實習前辦理勞動教育活動,善用相關教學資源,培養學生建立正確勞動觀念:
1、勞動權益教育教材:該部編製「職場高手秘笈」及社團法人勞動視野協會編製「電資人生涯攻略」,置於全民勞教e網─專題特區─青年就業專題(網址: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
2、勞動教育師資名單:該部全民勞教e網─補給站─專家資料庫所列名單(網址: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co_experts.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