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2022/03/06

 

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210號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說明:

  一、 依衛生福利部本年3月1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210A號函副本(附件)辦理。
  二、 本次放寬防疫措施如下:
     (一)增加4種可免戴口罩之場合及活動: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或團體照時。
     3、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者,或無同車者時。
     4、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二)刪除賣場、超市、市場人流管制及不得提供試吃規定。
     (三)刪除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限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