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資訊
除宣傳、推廣及協助學生辦理來臺必要程序外,本校並未委外辦理招生事務。
學期日期
每學年共有兩學期
1.第一學期 (秋季班):每年9月初至1月中
2.第二學期 (春季班):每年2月初至6月底
3.學期期間為寒暑假
修業年限
1.大學部修業年限為4至6年 (8學期至12學期)
2.碩士班修業年限則為2至4年 (4學期至8學期)
教學方式
1.大學部主要以講課為主。學生若要獲得學分則有下列幾種方式:小組討論、簡報、讀書報告及考試。攻讀大學學位不需撰寫畢業論文。
2. 研究所的主要授課方式為專題討論、小組討論、研究、專題研究以及實習。研究生必須撰寫畢業論文以取得學位
抵免學分
外國學生經錄取入學後實際抵免學分由各系及各教學中心或通識中心分別審核確定,若因學分抵修不足,需延長修業期限,將依規定辦理,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