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議調整學雜費收費基準之校內決策方式、組成成員及研議過程
資料來源:校內公告資訊 負責單位:財務處 上傳人員:陳秋映 分機:2151 更新日期:2023/08/01
研議調整學雜費收費基準之校內決策方式、組成成員及研議過程
本校為促進學校優質發展提升大學教育,合理反應學校教育成本與照顧學生家長經濟負擔,依據教育部頒訂「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之規定。因考量學生家長負擔及疫情共體時艱,為協助本校學生安定就學,112學年度學雜費亦不調漲,本案業經教育部112年05月26日臺教技(四)字第1120052116號報部備查後,公告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