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新生申請住宿須知

2026/06/02

115學年度新生申請住宿須知

本校為提供學生優質學習環境及保障交通安全,優先提供宿舍住宿床位申請。

(二)申請時間:115721日(二)上午9時起至115814日(五)下午16時截止

(三)床位公告:115821日(五)於住宿服務組網頁公告。

(四)入住報到:新生於115829日(六)上午9時起至下午16時、8月30日(日)上午9時起至中午12時截止。

(五)床位放棄:公告後欲放棄床位者,請務必於115827日(四)下午16時前親自至住服組辦公室提出「退宿申請」,以便候補人員依序遞補,逾時提出退宿申請者扣保證金1,000元。

(六)特殊生(低收、中低收、身體障礙生)申請時請確實填寫身分別,以免自身權益受損,開學後應檢附相關證明備查,若有不實、謊報、造假者,取消住宿資格。

(七)具低收/中低資格者,請於床位公告後檢附各鄉鎮市公所低收/中低證明正本,設籍台北市同學需繳交低收卡影本(正本查驗後退還)至住宿組填寫申請表,完成後退還住宿費用。補助費用最高金額為9,050 元。

(八)

(九)宿舍說明:

1.學生宿舍寢室提供冷氣、網路。公共空間設有微波爐、冰箱、電鍋、飲水機等,各宿舍電費採儲值方式

2.115學年度住宿費用收費標準:

宿舍費用採【學期】收費

宿舍/區分

申請對象

(A)住宿費

(B)保證金

(C)行政院住宿費補貼

A+B-C=D合計

四人套房

男/女

24,000/學期

1,000

5,000/7,000註*

20,000/18,000

兩人雅房

11,200/學期

1,000

5,000/7,000註*

7,200/5,200

四人雅房

9,050/學期

1,000

5,000/7,000註*

5,050/3,050

 

備註

保證金於住滿一學年並完成期末封舍打掃後退還,中途退宿者保證金不予退還。(休、退、轉學及校外實習者於完成退宿及檢查後可退還保證金)。

以上收費不含寒、暑假住宿,若需住宿需額外收費。

註*一般身分補助5,000元,經濟弱勢身分補助7,000元,低收身份除補助7,000元外,另有2,050元補助須先至住服組申請並完成補助計畫

3.因應學生日常生活作息及日常工讀需求,本校學生宿舍門禁時間自115年8月1日起取消

4.駐點廠商提供住宿生七件式寢具:天絲枕頭套X2、天絲立體床包、天絲兩用被套、防螨抗菌枕、床墊收內袋、大型洗衣袋,總價3,280,可提供住宿生選購。

5.住宿相關諮詢請電:(03)5593142 轉分機81058260、8261、8262、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