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申請須知
115學年度新生申請住宿須知
本校為提供學生優質學習環境及保障交通安全,優先提供宿舍住宿床位申請。
(二)申請時間:115年7月21日(二)上午9時起至115年8月14日(五)下午16時截止。
(三)床位公告:115年8月21日(五)於住宿服務組網頁公告。
(四)入住報到:新生於115年9月5日(六)上午9時起至下午16時、9月6日(日)上午9時起至中午12時截止。
(五)床位放棄:公告後欲放棄床位者,請務必於115年9月3日(四)下午16時前親自至住服組辦公室提出「退宿申請」,以便候補人員依序遞補,逾時提出退宿申請者扣保證金1,000元。
(六)特殊生(低收、中低收、身體障礙生)申請時請確實填寫身分別,以免自身權益受損,開學後應檢附相關證明備查,若有不實、謊報、造假者,取消住宿資格。
(七)具低收/中低資格者,請於床位公告後檢附各鄉鎮市公所低收/中低證明正本,設籍台北市同學需繳交低收卡影本(正本查驗後退還)至住宿組填寫申請表,完成後退還住宿費用。補助費用最高金額為9,050 元。
(八)床位皆以抽籤方式進行,系統以居住地偏遠地方為第一優先,如有行動不便者,也請來電告知,特此說明懇請諒察。
(九)宿舍說明:
1.學生宿舍寢室提供冷氣、網路。公共空間設有微波爐、冰箱、電鍋、飲水機等,各宿舍電費採儲值方式。
2.115學年度住宿費用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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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費用採【學期】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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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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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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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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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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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行政院住宿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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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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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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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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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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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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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7,000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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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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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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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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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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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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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7,000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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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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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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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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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0/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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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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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7,000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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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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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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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於住滿一學年並完成期末封舍打掃後退還,中途退宿者保證金不予退還。(休、退、轉學及校外實習者於完成退宿及檢查後可退還保證金)。
以上收費不含寒、暑假住宿,若需住宿需額外收費。
註*一般身分補助5,000元,經濟弱勢身分補助7,000元,低收身份除補助7,000元外,另有2,050元補助須先至住服組申請並完成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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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為因應學生日常生活作息及日常工讀需求,本校學生宿舍門禁時間自115年8月1日起取消。
4.駐點廠商提供住宿生七件式寢具組:天絲枕頭套X2、天絲立體床包、天絲兩用被(套)、防螨抗菌枕、床墊收內袋、大型洗衣袋,總價3,280元,可提供住宿生選購。
5.住宿相關諮詢請電:(03)5593142 轉分機8105、8260、8261、8262、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