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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113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113/10/1起-10/8止)

2024/10/01

 

一、申請對象:凡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就讀本市國民中學或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職專班)之在學學生,家境確係清寒且符合申請資格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獎助。

 

二、申請資格: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二)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之紀錄。

 

三、申請日期:自10月1日起至10月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繳交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
(三)獎懲及出缺勤紀錄。
(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低或中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五、相關申請訊息與表格請參閱附檔。

 

六、欲申請獎學金之同學,請備齊申請資料並於期限內繳交至生輔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