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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助學金」(即日起-9/30止)

2024/08/28

 

一、獎助對象: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三)由本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二、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繳交文件:

(一)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除第5、6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基金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基金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

1.申請書(需詳實填寫完整並簽名,空白及不完整敘述者均不予受理)。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3.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4.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不可使用)。

5.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6.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二)變故事由發生於六個月內者,請由學校轉介申請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專案辦理。

(三)已由學校轉介獲得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者,如確有助學需要時,亦得申請本助學金(需依程序評估)。

(四)本助學金之申請,一戶以一名為原則,惟符合申請資格子女在4名(含)以上者,得增加一名(請同信封郵寄),但助學名額由基金會審核決定。

 

四、相關申請訊息與表格請參閱附檔。

 

五、欲申請獎學金之同學,請備齊申請資料並於期限內自行寄至「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