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TED

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即日起-113/9/23止)

2024/09/02

 

一、申請對象:

(一)設籍「臺東縣」凡支領一次退伍金、固定給與、資助金、無給退除且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榮民、遺眷子女、「戰訓或因公殞命」之國軍遺族之子女及「領取半俸」之榮民遺眷子女。

(二)排除對象:

1.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推廣教育學分班或夜間部學生。

2.榮民或配偶任公職或在學榮民子女本人為現役軍人、榮民、公務人員身分者,均不合申請資格。

 

二、申請條件:

(一)凡設籍台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肄業之清寒學生,學年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

(二)申請人合於上述條件(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惟限於設定名額,具清寒家庭子女證明(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教師開立證明)者為優先獎助對象,餘以學業成績高低依序核發;若學業成績同分時,以操

行成績(或綜合表現)為排序標準。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9月2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關申請訊息與表格請參閱附檔。

 

五、欲申請獎學金之同學,請備齊申請資料並於期限內繳交至生輔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