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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天后宮「清寒獎助學金」(自113/9/20起-10/18止)

2024/09/20

 

一、申請資格:凡學子設籍於彰化縣六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定或備查有案之國內高中職、大學(專)之正規學校,(不包括夜間部、進修班、空大、補習班及研究所),並領有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或由就讀學校開立證明文件,其前一學年總成績符合下列標準:
(一)學業成績:國立八十分以上、私立八十五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或甲等)以上,且無記過之處分。

 

二、申請日期:自9月20日至10月1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繳交文件(請依序裝訂):

(一)申請書1份「有關清寒獎助學金之申請辦法、申請表、師長推薦書等電子檔,請至本宮官網「首頁>信眾服務>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s://www.lugangmazu.org/downloads/」。

(二)清寒證明文件正本1份。(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或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函,或由就讀學校開立證明文件)。

(三)師長推薦書1份。

(四)在學證明書正本1份。

(五)全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大一新生以高三成績單正本)。

(六)戶籍謄本正本1份。

 

四、相關申請訊息與表格請參閱附檔。

 

五、欲申請獎助學金之同學,請備齊申請資料並於期限內繳交至生輔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