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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113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自113/9/15起-113/9/27止)

2024/09/13

 

一、申請對象:凡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不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可申請。

 

二、申請資格:

(一)前學期(112-2)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二)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申請日期:自9月15日起至9月2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繳交文件:

(一)申請書。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

(三)清寒證明或導師證明(以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確有困難經導師證明者,請勿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

 

五、相關申請訊息與表格請參閱附檔。

 

六、欲申請獎學金之同學,請備齊申請資料並於期限內繳交至生輔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