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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弱勢學生助學金補助申請(即日起-113/11/20止)

2024/11/12

教育部額外增設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弱勢學生助學金,每名補助新臺幣2萬元(只有產專生能申請)

 

一、申請資格:
(一)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本校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並具有學籍,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
(二) 家庭年所得(未婚:學生本人及父母親總和/已婚:學生及配偶) 未逾90萬元,其計算方式比照「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二、繳交文件:
(一) 申請書(如附件)。
(二) 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記事勿省略)。

三、欲申請者請於113/11/20前向生輔組主動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