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臺北市九如禪林基金會「第四屆113年度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即日起至114/2/14止)
2025/01/20
一、申請資格:
1. 大專院校大學部在學生。
2. 領取 113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金,且所得級距只限定為第四級或第五級,且未有不動產土地等資產。
3. 最近一 學年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或為全班名次前3名。
4. 德行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且無重大不良紀錄(記過及刑事紀錄) 。
5. 本獎學金可每年度申請,入選者如評分同分,以領取過本獎學金者優先。
6.大專院校就學期間參與公益活動、志工等一項以上並提供證明。
7.須經過基金會評審委員面談審核。
8.錄取者須親自參與頒獎典禮領取獎助學金,若無法參與以報名表簽署規定辦理。
二、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2月1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相關申請訊息與表格請參閱附檔。
四、欲申請獎學金之同學,請備齊申請資料並於期限內自行寄至 33853 桃園市蘆竹區大竹北路90之66號「九如禪林基金會」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