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即日起~114/4/7)
2025/02/21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滿六個月以上,年齡未滿二十歲,且具正式學籍就讀國內高級中等學校。
(二)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三)成績符合實施要點(詳閱附件)第三點規定者。
備註:前項學校學生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者。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4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繳交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學年度(一年級新生以前一學期成績申請)成績證明書一份(應有未受記小過以上處分紀錄)。
(三)當年度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可省略)一份。
(四)其他證明文件: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應附當年度有效期限至12月31日之證明文件。
2、申請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者應附特殊表現成績證明競賽辦法、獎狀、證照影本。
(五)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暨同意書。
四、相關申請訊息與表格請參閱附檔。
五、欲申請獎學金之同學,請備齊申請資料並於期限內繳交至生輔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