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2025鴻海科技獎」(自114/3/17起~4/27止
2025/03/17
一、申請資格︰請詳閱附件申請辦法公告。
二、申請日期:3月17日起至4月2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檢附文件:申請人需於期限內,完整填具並依照檢核單所列順序排序,繳交下列文件(下列文件請申請人須自行保留正本或影本):
(一)申請表。
(二)提交已被接受的學術論文及兩頁以內的研究目的、動機及重要性等說明。
(三)履歷。
(四)兩封專家學者推薦函。
(五)申請者於碩博士班期間是否曾經或正在接受其他單位獎學金、研究經費或同性質補助說明書(並無排他性)。
(六)申請者是否擔任有給職之專職工作、兼職工作、實習(含留職停薪)說明書(並無排他性)。
(七)相關經驗及獲獎證明。
(八)之前申請投件之論文。
(九)在學證明正本(須申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
(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影本。
(十一)申請者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同意書。
(十二)授權同意書。
(十三)報名資料屬實切結書。
(十四)受補助者資訊公開聲明書。
註:以上第七、八項為非必要文件,其餘為必要條件。申請人應注意所提供之所有文件均須確保為真,若經鴻海教育基金會查證有任一項目不具真實性,本會有權判定申請人將喪失資格且不另行通知。
四、申請說明及送件須知:請詳閱附件申請辦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