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114/9/1起-9/30止)
2025/09/01
一、申請資格:曾經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童。
二、申請日期:114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三、獎勵學金金額:依年度預算及申請人數做為錄取名額的依據。
(一)大學、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及二專):新臺幣5,000元,每人限領1次。
(二)學士後研究生:新臺幣10,000元,每人限領1次。
四、繳交文件:檢附申請表及疾病診斷表。
五、相關申請訊息與表格請參閱附檔。
六、欲申請獎學金之同學,請備齊申請資料並於期限內自行以掛號信件郵寄至台北市青島西路11號4樓之4「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