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有章先生獎學金/急難救助/藝術表現優異/國際與兩岸交流(即日起至114/7/31止)
2025/06/26
一、主旨:為延續廖有章先生澤被學子善行,特別針對各大專院校清寒、需要急難救助、藝術表現優異、參與國際與兩岸交流學生,進行獎助與協助。以促進藝術教育的發展、支援經濟困難學生,以及加強國際與兩岸交流合作,期盼對於未來藝術領域人才之培養克盡一份心力。
二、獎學金基金運作及分配:
獎學金設立總額為新台幣(下同)5,000 萬元的獎學金基金,其本金及孳息均可作為運作與使用分配。每年度獎學金分配比例原則如下:
(一)清寒:(40 萬元/年) (本校學生不得申請)
1.符合社會救助法低收入戶者5 人,每位4 萬元。
2.符合社會救助法中低收入戶者10 人,每位2 萬元。
(二)急難救助:(60 萬元/年) (本校學生可以申請)
1.急難救助符合以下條件:
(1)父母其中一方因失業或生病,無法負擔學雜費或生活困難者。
(2)父母離異或父母其中一方亡故,無法負擔學雜費或生活困難者。
(3)家庭突逢變故者。
(4)其他經委員會核定屬於急難救助條件者。
2.補助金額依個案情節由獎學金委員會決定,並請校方導師提供簡要急難說明。
(三)藝術表現優異:(40 萬元/年)(本校學生可以申請)
1.國際競賽:25 萬元/年。
2.全國競賽:15 萬元/年,全國性於校內的初賽、校內競賽與學生社團舉辦之競賽等不予採計。
3.補助名額與金額依個案情節由獎學金委員會決定。
(四)國際與兩岸交流:(40 萬元/年)(本校學生可以申請)
1.國際交流:20 萬元/年。
2.兩岸交流:20 萬元/年。
3.補助名額與金額依個案情節由獎學金委員會決定。
三、獎學金申請對象及審核機制:
獎學金申請對象主要分為四類:
(一)清寒學生:本校不得申請
(二)急難救助: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為經濟狀況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減輕其學費及生活費壓力,需提交經濟狀況說明或相關證明。
(三)藝術表現優異學生: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鼓勵藝術表現卓越的學生,獎勵其優異的藝術成績成就;繳交老師推薦信及其他證明文件。
(四)國際與兩岸交流: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促進國際或兩岸大學生的交流與合作,提供赴國際或兩岸學習、研究的機會;提交交流計畫書、交流邀請函或其他相關文件。
四、申請期限:
(一)每年2 次,各於6 月1 日至7 月31 日與12 月1 日至1 月31 日開放申請,分別於3 月及9 月底前公布獲得獎助或補助名單。
(二)急難救助之申請得隨時為之,不受上述申請期限之限制。
五、相關申請訊息與表格請參閱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