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屏東縣團委會公益基金會獎助學金(即日起~114/9/16止)

2025/09/01

 

一、申請資格:

(一)凡戶籍設籍在屏東縣一年以上之大學校院(含五專四、五年級)在學學生且家境清寒(須提出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不含公費生、在職專班、推廣教育、特教生)。

(二)凡戶籍設籍在屏東縣一年以上且就讀於屏東縣之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在學學生且家境清寒(須提出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三)申請學生其前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須80分(或甲等)以上者(等第請附上換算百分制表參考)且未受記過處分者;如學業成績雖未達80分(需75分以上),如確屬優秀且經師長極力推薦表現又符合上述申請資格(一)或(二)點者(須提出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亦可推薦。

(四)符合上述(一)或(二)申請資格者且須未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

(五)已領取過該獎助學生者不得再申請,以利擴及獎勵更多設籍於屏東有需求之學子。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9月1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需繳交文件:

(一)申請書。

(二)前學年成績單。

(三)未受記過證明。

(四)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五)自傳(1,000字以內)。

 

四、相關申請訊息與表格請參閱附檔。

 

五、欲申請獎學金之同學,請備齊申請資料並於期限內繳交至生輔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