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昌益慈善基金會助學獎學金(115/3/1起-3/31止)
2026/03/09
一、申請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且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非鄰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並符合下述條件之一者︰
(一)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院(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畢業生、研究生、延畢生、公費生、空中大學、進修部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生,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在80分以上者,均可申請。(大一新生於大一下學期始可申請)
二、申請日期:自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應繳證件:
(一)申請書。
(二)政府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
(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證明當學期有學籍者)。
(五)前一學期在學成績及操行成績單正本。
(六)申請人本人清晰銀行或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加蓋印章及簽名)(如符合條件將採匯款方式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內)。
四、相關申請訊息與表格請參閱附檔。
五、欲申請獎學金之同學,請備齊申請資料並於期限內自行寄至新竹市30069公道五路二段417號12樓「昌益慈善基金會」獎學金審核小組收,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