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5年度嘉新獎學金(115/3/13起-4/7止)
2026/03/13
一、申請資格:
1. 大學校院或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之學生
a. 本款所稱大學校院學生,係指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技術學院、二專,或
五專四、五年級,修習畢業後可取得學士或副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包含研究生、短期進
修班學生。
b. 本款所稱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係指就讀五專一至三年級,或國內普通、技術、綜
合、單科高級中學之學生。
2. 具政府機關核定之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
3. 近一學期(114-1學期)成績
a.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b.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c. 以上成績如係以優、甲、乙等做為評級,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成績如以GPA評級者,
請附學校的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二、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
三、申請日期:自3月13日起至4月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關申請訊息與表格請參閱附檔。
五、申請網站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