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昌益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115/9/1起-9/30止)
2026/09/01
一、申請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凡家境清寒者,且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經該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且該低收入戶證明之低收入戶成員欄內,列印該名學生之姓名,非鄰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院(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者,均可申請。
二、申請日期: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應繳證件:
(一)申請書。
(二)政府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
(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四)在學證明書(證明當學期有學籍者)。
(五)前一學期在學成績及操行成績單正本。
(六)申請人本人清晰銀行或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加蓋印章及簽名)(如符合條件將採匯款方式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內)。
四、相關申請訊息與表格請參閱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