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第7點規定,第一學年(新生)符合申請條件者應檢附海外聯招會或大學之錄取通知書及獲獎證明文件(均提供影本即可),第二學年以後(舊生)符合續領條件者應檢附上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符合資格的同學請準備相關文件於111年9月26日前至境外生中心報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