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學生團體保險
國泰人壽團體保險(未加入全民健保之外籍學生)
一、說明:
未加入全民健保之外籍新生,須參加本校提供之「國泰人壽團體保險」。
依據「外國學生來臺就讀辦法」第 22 條規定,外國學生註冊時,新生應檢附已投保自入境當日起至少六個月效期之醫療及傷害保險;保險證明如為國外所核發者,應經駐外館處驗證。
二、適用對象:
外國籍新生及來台居留未滿6個月學生,依規定投保「國泰人壽團體保險」;
未符合加入全民健保之僑生(含港澳新生到校註冊日六個月後),依規定投保「國泰人壽僑生傷病醫療保險」。
三、費用計算方式:
(一)每人保費新臺幣 3,000 元(6個月),於到校報到時一次繳清,一旦加保,該筆費用不予以退費。
(二)「國泰人壽僑生團體保險」,由僑務委員會補助部分費用,每人保費新臺幣580元(6個月),於報到時一次繳清;
僑生傷病醫療保險屆滿六個月後,未符合加入全民健保資格者,將改投保「國泰人壽團體保險」
保費按月計算(500元/月)至可加健保當月。
四、理賠注意事項:
於保險有效期間內,因傷病事故至有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接受治療,門診費用須先行自付並保留所有門診費用相關收據正本,之後檢附以下醫療文件提出理賠申請:
(一)理賠申請書
(二)醫療診斷書正本(必須蓋醫院及醫師章)
(三)醫療收據正本
(四)居留證影本
(五)護照影本
(六)學生證影本
(七)銀行或郵局存簿影本(匯款用) *未申辦銀行或郵局存簿者需填寫國泰人壽票據記載事項變更申請書
五、備註:
(一)每月一次寄送申請理賠文件至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審核通過後(約2~3週)匯款至學生帳戶,不另作通知。
(二)意外傷害看醫生急診與門診、住院可申請理賠;
不理賠生病看醫生的急診、門診費用,但有因病住院的部分仍可申請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