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托育服務契約書使用提醒】
依據115年6月10日「新竹縣政府居家托育服務聯繫會議」決議,請居家托育人員辦理臨時托育服務時,使用「新竹縣居家式托育人員臨時托育服務契約書」。
另請特別留意:每次提供臨時托育服務,務必請家長於契約書附件之「臨時托育服務收托紀錄表」確認實際托育日期及時段,並親自簽名,以保障家長、托育人員及兒童三方權益。
敬請各位托育人員配合辦理,謝謝。
新竹縣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