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托育服務環境安全檢核表修正重點宣導】
2026/08/31
📣【最新-托育服務環境安全檢核表修正重點宣導】
資料來源:https://www.sfaa.gov.tw/sfaa/list/detail/5gX/5r3
「托育服務環境安全檢核表」已於1150819修正為42項,請各位托育人員依新版內容逐項檢視托育環境,並特別留意以下修正事項:
檔案下載:https://reurl.cc/276DZO
一、消防設備(序號30)
應設置「住宅用滅火器」或具備「ABC效能值」之滅火器,並確認:
* 滅火器仍在有效期限內。
* 具有合格認可標示。
* 放置於成人容易取得、幼兒無法碰觸之處。
二、新增車輛安全(序號41)
汽車、機車及腳踏車應放置於幼兒無法單獨碰觸之處。
三、新增禁菸規定(序號42)
托育服務場所入口處應張貼明顯的「禁菸標示」,場所內不得提供菸灰缸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四、其他重要修正
* 電動鐵捲門作為主要出入口時,須設置安全偵測裝置。
* 幼兒主要活動空間及可能造成墜落的家具周圍,應鋪設高度一致的防滑防撞軟墊。
* 窗簾拉繩應收納至離地150公分以上,或使用無拉繩窗簾。
* 高度110公分以下的櫥櫃,應加裝不易鬆脫且幼兒不易開啟的安全裝置,並避免使用塑膠繩、
布、膠帶、橡皮筋等物品綑綁櫥櫃門。
* 消毒鍋、電鍋、熱水瓶、微波爐等高溫電器,應置於110公分以上,並距平台邊緣內推至少10
公分。
* 電風扇、循環扇及捕蚊燈等,應放置於幼兒無法碰觸之處或加裝安全防護網。
* 延長線未使用時,應收納於110公分以上或鎖於櫥櫃內。
另請優先選購具有商品檢驗標識的兒童用品,不使用螃蟹車、學步車;嬰兒遊戲圍欄使用空間至少應達2平方公尺。
請各位托育人員立即進行環境自我檢核,如有不符合項目,應儘速完成改善,共同維護收托兒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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