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重要資訊】
2025/06/23
1.「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業於114年6月20日以原民教字第11400286471號令修正發布。
2.修正內容摘要:
(1) 適用對象:新增排除對象,包括在職專班、推廣教育課程、附設進修學校、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空中進修學院及空中大學等回流教育體系學生,以確保資源聚焦於首次接受高等教育及經濟弱勢學生。
(2) 服務學習時數:自113學年度第2學期起,助學金受領學生之服務學習時數由48小時調降為24小時,並擴大減免條件(如語言能力認證、專業證照、學業表現等),以減輕學生負擔並鼓勵多元學習。
(3) 排除條件明確化:明定享有政府公費待遇或由學校全額負擔學雜費及食宿費者,不得申請本獎助學金,以避免資源重複補助。
(4) 審查程序強化:新增規定各校應召開審查會議並製作紀錄,提升審查之公正性與可稽核性。
(5) 行政作業彈性化 將原固定送件時程(如10月15日前)修正為「依本會指定時間」,以利因應實際作業需求並提升行政效率。
3. 適用學期說明:自113學年度第2學期起,凡獲核定獲助學金之學生,應完成服務學習時數合計24小時,始得領取該學期助學金。113學年度第1學期以前獲助學金之學生,仍依原規定辦理(即服務學習時數48小時)。
【《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要點修正對照表》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