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閱資料查詢
新竹縣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圖書教具借閱辦法
壹、開放對象:
一、新竹縣北區居家托育人員
二、家長、社區人士(限居住於新竹縣新豐、湖口、竹北地區民眾)
貳、受理時間:
- 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至~15:00。
- 中心受理借閱申請單後會主動通知並請您於3日後取件。
參、借閱內容:
一、圖書雜誌(幼兒繪本、親子教養)。
二、嬰幼兒教玩具(動作發展、創意互動、認知學習)。
肆、借書證辦理方式:
一、托育人員:請憑新竹縣北區居服中心編號提出申請。
二、家長、社區人士:請憑身份證正本並準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到新竹縣北區居服中心辦公室填寫申請書辦理借閱(用)證,日後使用借閱(用)證即可借閱。
伍、借閱方式:
- 借閱書籍、教具前,請先點閱居服中心網站【圖書借閱(用)目錄】查看借出狀況,再行登記想借閱的書籍、教具。上網下載「借閱圖書教具登記表』填妥完整後,以e-mail或傳真回傳居服中心,居服中心收到後會盡快將您借閱的書籍(教具)先行備妥後回信通知。
陸、借閱規則:
一、居服中心通知取件後,請於3日內前來領取,超過三日未來領取,視同取消當次借閱申請。
二、每次可借用教玩具含書籍共5項,大型教具單次限借用2項借閱期限為當日起計算四週(含假日),恕不續借
三、玩具、教具請清潔(清洗、消毒)完成後再歸還,以維護嬰幼兒健康。
四、領取時請自行攜帶環保袋裝教具書籍,方便拿取。
五、逾期處理:逾期歸還者以逾期歸還日起計算,逾期一天即需付逾期費新台幣10元,以此累計類推。
六、損害賠償:
- 1.借閱書籍、教具請妥善保管,凡借用本居服中心資源中心教玩具(圖書),如發生遺失、嚴重污損、毀壞等情事時,應以同一版本、樣式教玩具(圖書)賠償之。
- 2.無法購買同一版本、樣式時,得徵求本居服中心同意後,以新版教玩具(圖書)賠償之,賠償教玩具(圖書)後,並需加收其處理費新台幣二十元。
- 3.為維護本居服中心公共財物及確保托育人員之權益,借用人在無法購得新的教玩具(圖書)賠償時,得以現金賠償之。
柒、配合盤點:借閱(用)時間如遇中心財產盤點,中心將於盤點前四週停止借出並收回所有教玩具(圖書),完成盤點後再行借出。
捌、其他未盡事宜,詳洽新竹縣北區居服中心公告欄。
玖、本辦法經校方系務會議討論通過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
承辦單位: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