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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活動新聞稿提供原則
(一)標題
用一句簡單扼要的文字標明活動、事件的亮點所在。
(二)活動事件日期與地點
提供活動、事件正確清楚的發生地與日期。
(三)重點提示
稿件最重要的第一段,在此清楚敘述活動、事件的重點,用來提示閱聽者發生什麼事情,吸引閱聽者想要接續閱讀的段落。
(四)主體
需完整敘述活動、事件的整體過程,說明人事時地物(什麼人在什麼時間、地點做了什麼事,為什麼要做、有何目的、有何成果等....),敘述內容的層次重要性依倒金字塔形遞減。
(五)單位說明或簡介
稿件最末段可簡介單位、活動或事件,包括簡史、成就等等。視需要而定,本段不一定要寫。
(六)版面事項
為利媒體編排速度,以上內容提供敬請予以分段,以方便校潤。照片請一律提供單獨的jpg圖檔,請不要貼在word裡。
(七)聯繫窗口
須註明本稿活動或事件的聯繫人之姓名、電話及電子信箱,以便聯繫確認、修訂文稿或退稿。另,為提昇媒體引用報導率,本室有權視活動、事件新聞性,決定是否發佈稿件。新聞發佈時得視稿件內容一併提供聯繫人通訊資料。
【重要事項】新聞稿發佈申請,請依相關規定申請辦理,稿件可先另寄本處 news@must.edu.tw 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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