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至教職員校務行政資訊系統 > B030表單申請(U1行政) > 公共關係相關項下,填寫申請表
注意事項:
(一)申請資訊填寫不完整者恕不受理。
(二)系統附件上傳至多為8件,資料較多時可壓縮成單一壓縮檔(.zip)後上傳。活動文件請提供word檔以利編修;照片、圖片( .jpg,解析度1920 × 1080以上)。
(三)資訊提供說明:
1.「事前新聞稿」請於預定發布日期前二週、「事後新聞稿」請於活動結束一日內申請(具新聞時效者,逾期恕不受理)
2.新聞發佈申請,須提供活動/事件重點(亮點),詳實之人事時地物資訊,以做為發稿單位撰寫正式新聞稿之依據,並註明可供後續採訪聯繫人之姓名、電話等資訊。
3.配合本校雙語化、國際化政策,請同步提供該活動/事件資訊中,像是重要主角人名、活動(議題)名稱、特殊名詞、專業名詞、獎項名稱等「英文」詞彙供發稿單位對照。
4.因媒體版面報導有圖片數量採用限制,請自行將檔案編號說明優先刊登順序,發稿單位將以序號1為最優先刊登,序號2為次優先,以此類推。資訊中也請標註圖片內容的文字概述(如照片中人名、照片拍攝主題等)。
5.照片請提供拍攝原始檔,橫式為主,解析度1920 × 1080以上為佳,請勿壓有浮水印或變造。
6.如引用他人著作均應標明版權及出處,以免觸法。提供虛偽不實之資訊者,由申請單位自負相關責任,與發稿單位無關。
(四)學生社團由學務處(課指組)提出申請;教師與學生或行政單位活動,由該單位承辦人員提出申請。
(五)發稿單位基於作業與新聞特性等需要,得修改或刪除過於複雜或內容欠妥之文字、圖形或標誌等,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