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9月9日原民社字第1140046461號函暨本府114年8月12日府原經字第1145456058號函(諒達)辦理。
二、 請有意申請單位依旨揭計畫規定於114年9月12日下午17時前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原JOB原住民人力資源網」(網址:https://iwork.cip.gov.tw/)「線上」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