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進修部)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自115/2/23起開始受理申請(115/2/23起-3/10止)

2026/02/25

114-2(進修部)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自115/2/23起開始受理申請(115/2/23-3/10)

 

一、(進修部)「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於115223日起至310日止受理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條件:

 

()(114)學年度第2學期,僅限低收入戶(不包括中低收入戶)身分 / (不含大學校院碩 / 博士班、附設大學進修學校、專科進修學校、空中進修學院;空中大學研究所碩士班、空中大學及其附專科部)。

 

()前學期(114-1)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且無小過以上之懲處)

 

三、低收入戶證明中若未列出申請學生資料時,請提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四、請符合低收入戶資格學生下載相關文件填寫,並檢附下列資料:

()申請表(附件)

()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每學期申請需繳交)

()前學期(114-1)成績單正本。

()私章(第一次申請需繳交)

 

請備齊申請資料,並於115310日前繳交至生輔組。

 

備註:校外實習欲申請此項助學金之同學,請將紙本資料備齊後於11536日前掛號寄回學校,收件人為"(進修部)明新科技大學生活輔導組",信封上並註明"申請114-2(進修部)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