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

115-1學雜費減免紙本資料自115/06/22起至115/09/07收件,網路申請自115/06/22起至115/09/07止,敬請各位同學配合。

 

【重要提醒】

因應教育部及行政院「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及其配套措施」進修部學制:每學期實際修課學分學雜費減免50%,最高減免1.75萬元,請申請學雜費減免同學先試算原「教育部減免學雜費」金額與「行政院減免學雜費」金額何者較優,請擇優申請,勿重複請領,以免影響您的權益,謝謝。

 

 

備註:以上請不具有教育部減免身份類別的同學,不需線上申請,謝謝。

 

注意【非常重要】:新生請確認完成學雜費減免申請手續後, 再行列印減免後金額之繳費單繳費或辦理學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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