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
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大學
進修部113學年度第1學期(113-1)就學貸款申辦流程
一、貸款資格,開學後由學校統一送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審核:
(一)家庭年所得總額(包括分離課稅所得),其計算方式如下(請參閱附件一第七條):
1.學生未婚者:
(1)未成年:與其法定代理人合計。
(2)已成年:與其父母合計。
2.學生已婚者:與其配偶合計。
3.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二)所得查調: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修正條文第七條(請參閱附件一)及配合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請參閱附件二),請同學接獲 學校通知資格不符及利息負擔級距時,務依於規定之期限繳交書面資料(3個月內戶籍資料及113-1在學證明)。「兄弟姊妹及子女數」依同學繳交之書面資料(戶籍資料及在學證明)計列。
二、貸款金額之範圍:
(一)學雜費、實習費、住宿費、書籍費、學生平安保險費、依規定繳納之退撫基金。
(二)受領公費之公費生,不得申請就學貸款。
(三)辦理學雜費減免者,得申貸減免後之差額。
三、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之資料登錄資料及對保:
(一)時間:113年8月9日(星期五)至113年9月13日(星期五)「持學雜費繳費單」,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登錄資料及列印,網址:https://sloan.bot.com.tw/」,再至「臺灣銀行各分行對保」。(第一次申貸者保證人須一同前往,請參閱附件一第六條)
註 1:請本校進修部同學至臺銀網站登錄時一定要選對以下資料:
※「學制」請選擇「學院」
※「縣市」請選擇「新竹縣」
※「就讀學校」請選擇「明新科技大學附進修學院」
(二) 證件:
1.學雜費繳費單、身分證、印章、臺灣銀行網站列印之申請單。
2.初次辦理就學貸款者,需申請一份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交給臺灣銀行。
四、 就學貸款相關資訊:
(一)承貸銀行:台灣銀行新竹分行,電話:03-5266161分機372。網站:https://sloan.bot.com.tw/
(二)承辦單位:進修學務組(行政二館1樓),電話03-5593142分機 2731。
網站:https://admin.must.edu.tw/view/content.aspx?UnitID=108&id=3043&tp=menu
其餘疑問請參照附檔113-1進修部就學貸款申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