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進修部)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自115/9/7起開始受理申請(115/9/7起-9/30止)
2026/09/08
115-1(進修部)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自115/9/7起開始受理申請(115/9/7起-9/30止)
一、(進修部)「115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於115年9月7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條件:
(一)本(115)學年度第1學期,僅限低收入戶(不包括中低收入戶)身分 / (不含大學校院碩 / 博士班、附設大學進修學校、專科進修學校、空中進修學院;空中大學研究所碩士班、空中大學及其附專科部)。
(二)前學期(114-12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且無小過以上之懲處)。
三、低收入戶證明中若未列出申請學生資料時,請提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四、請符合低收入戶資格學生下載相關文件填寫,並檢附下列資料:
(一)申請表(附件)
(二)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每學期申請需繳交)。
(三)前學期(114-2)成績單正本。
(四)私章(第一次申請需繳交)。
請備齊申請資料,並於115年9月30日前繳交至進修學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