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原住民獎學金
一、依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發給要 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本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0學年度第1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三、 申請期限及事項:
(一)申請期限:111年3月1日至3月15日止。
(二)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將紙本文件送至 藝文中心1F-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三)表單下載:https://reurl.cc/OpeYdD (新北市110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以上原住民獎學金申請暨收據 )
四、 申請標準:
(一)110學年度第1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二)就讀私立大專院校: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75分以上或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1萬元。
五、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附件)。
(二)110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證明。
(三)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附)。
(四)戶口名簿影本。
(五)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以上申請資料請於111/3/15(二)前,逕送至藝文中心1F-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逾期恕不受理。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原住民教育發展處 田仕婷
電話03-5593142分機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