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113-2華語文教學中心兼任教師
2024/11/19
應聘資格:
1.華語教學相關領域學歷
2.具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3.具備國內外中國語文學、台灣文學或語言教學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位,並於國內外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20小時以上之課程獲有證書。
檢附文件:
1.中文履歷(包含照片、學歷、經歷)
2.最高學位證書及華語教學相關證明(教學時數、師資培訓時數)
3.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應徵方式:
1.請將相關資料合併成PDF檔,寄至chi95@must.edu.tw
2.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華語教師_姓名」,書審通過者本中心將通知安排面試及試教時間,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
待遇與規範:
本中心華語教師依勞基法聘任,享勞、健保,教師薪資面議。
聯絡方式:chi95@must.edu.tw
連絡電話:03-5593142#1706 詹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