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113-2華語文教學中心兼任教師

2024/11/19

 

 

應聘資格:

1.華語教學相關領域學歷

2.具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3.具備國內外中國語文學、台灣文學或語言教學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位,並於國內外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20小時以上之課程獲有證書。

 

檢附文件:

1.中文履歷(包含照片、學歷、經歷)

2.最高學位證書及華語教學相關證明(教學時數、師資培訓時數)

3.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應徵方式:

1.請將相關資料合併成PDF檔,寄至chi95@must.edu.tw

2.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華語教師_姓名」,書審通過者本中心將通知安排面試及試教時間,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

 

待遇與規範:

本中心華語教師依勞基法聘任,享勞、健保,教師薪資面議。

 

聯絡方式:chi95@must.edu.tw

連絡電話:03-5593142#1706 詹小姐

 

 

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