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科技大學 112 年「臺灣優華語計畫」 選送華語文助理赴美國甄選

明新科技大學 112 年「臺灣優華語計畫」選送華語文助理赴美國甄選

                                          

任教國家

美國蒙大拿州比尤特市

合作單位

蒙大拿大學理工學院Montana Tech of the University of Montana (Montana Tech)

擬聘人數

1

聘期約定

1學期至1學年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實際聘期依照與 MC 之合約書)

資格

  1. 華語教學助理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國內大學以上在學學生,曾於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一百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
    (3)申請者為國內學校現職教師或在學學生者,應經所屬學校推薦及同意;另學生於國外學校任教期間,仍須具有國內學校在學資格。

工作內容(教學及行政)

  1. 協助教授初級或各級別華語課程
  2. 協助開設遠距與實體複合中文課程,學生為蒙大拿理工學院及當地居民。
  3. 協助辦理當地與華語文課程相關之課外活動及文化活動。
  4. 協助辦理明新科技大學優華語計畫相關項目。

申請須知

1. 申請者繳交資料如下:

(1) 中、英文履歷表

(2) 英文能力證明

(3) 學士()以上學位證書,非華語相關系所畢業者應檢附華語學程或師資班修業證明。

(4)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無則免)

(5)  3分鐘中、英文自我介紹影片

2. 請備妥履歷及相關資料寄至以下google表單連結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ZNIfP4mAxItsElEy_YfosOoQEolUMYzySbLP4zt-WVvA3FA/viewform

3. 初審為書面審查,審查通過者將另行通知面試及試教。

備註

  1. 獲選教師將持 J-1 簽證,請自行備妥以下文件申請 DS-2019

(1) J-1 交流訪客簽證申請表

(2)簽證申請人護照資訊頁影本

(3)簽證申請人履歷

(4)財力證明

  1. 依據美國 CDC 公告 https://reurl.cc/12RAE9 需完成完整兩劑 Covid-19 疫苗接種使得入境。
  2. 本案依據「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受聘教師須經核定始予聘用,赴任前須與本校簽訂行政契約。
  3. 華語教師補助期間以一年為原則,獲國外學校續聘者得延長補助一年;每名華語教 師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總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四年。
  4. 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 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5. 本表中未列明之權利義務事項,請於申請時自行向擬聘學校洽明,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於聘約中訂明。
  6. 國內現職國小、中等學校教師請事先取得所屬學校及機關(教育局處)同意並瞭解相關赴任國外期間可能涉及之人事相關規定。又赴海外任教期間無法採計為「退休年資」。
  7. 現任國內外學校教師,請事先取得所屬機關同意。面試前得先提供相關機構同意證 明,未依照程序辦理者,恕不錄取。
  8. 錄取者請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並自行負擔相關費用,逾期未取得相 關證明文件並完成上述相關程序者,喪失本案之錄取資格。
  9. 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師接續執行。
  10. 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須參加教育部指定之行前培訓,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https://ogme.edu.tw/Sc)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 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11. 該校不實施遠距教學,如聘期開始前仍無法赴任,將延後聘期。
  12. 如遇不可抗力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通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聯絡方式

單位:明新科技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

電郵:mandarin@must.edu.tw

電話:(03)5593142 #1706

地址:華語文教學中心 30401 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1 鴻超樓七樓